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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民政局

承担依法对金昌社会团体(含地市级异地商会,下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
负责金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牵头协调金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金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的民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下属机构

  • 宣传和政策法规处 负责金昌民政局党委和指导基层单位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工作。
    承担金昌民政法制宣传工作。
    负责金昌民政局系统思想理论、新闻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承办金昌民政局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 优抚处 负责金昌伤残抚恤对象的残疾等级评定审核、报批、发证和抚恤金发放工作。
    承担金昌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工作。
    组织协调金昌支援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负责金昌“五老人员”的补助、优待工作和民政部门代管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 计划财务处 负责金昌民政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金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财务管理制度。
    承担金昌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负责金昌民政局系统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局系统基建和房屋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