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民政局
按权限负责镇平县行政区域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工作,承担民政事业费和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工作。
负责镇平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承办镇平县委、镇平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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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处
组织协调镇平县支援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承担镇平县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工作。
负责镇平县伤残抚恤对象的残疾等级评定审核、报批、发证和抚恤金发放工作。
承担镇平县追认烈士的审核报批、发证和烈士褒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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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和政策法规处
承办镇平县民政局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承担镇平县民政法制宣传工作。
负责镇平县民政局系统思想理论、新闻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镇平县民政局系统的工、青、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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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和慈善事业处
统筹协调镇平县慈善工作,组织实施募捐管理工作,负责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监督管理。
承担镇平县对口扶贫支援的有关工作,承担局系统三防工作和人防工程管理工作。
会同镇平县有关部门拟定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协调镇平县救灾工作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