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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区民政局

负责昌邑区全市街(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审核工作;负责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地名使用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地名管理规定的行为。
提出加强和改进昌邑区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昌邑区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负责推进昌邑区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优抚处 承担昌邑区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工作。
    负责昌邑区伤残抚恤对象的残疾等级评定审核、报批、发证和抚恤金发放工作。
    承担昌邑区追认烈士的审核报批、发证和烈士褒扬工作。
    指导昌邑区优抚医院、光荣院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 宣传和政策法规处 负责昌邑区民政局系统的工、青、妇工作。
    负责昌邑区民政局系统思想理论、新闻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昌邑区民政局党委和指导基层单位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工作。
    负责昌邑区民政工作的政策调研,起草重要文稿。
  • 救灾和慈善事业处 会同昌邑区有关部门拟定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协调昌邑区救灾工作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
    负责昌邑区本级救灾物资的储备、款物的管理分配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承办灾情信息核查、上报等工作。
    会同昌邑区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产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