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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县民政局

负责平乐县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工作;承担追认烈士、伤残抚恤对象的残疾等级评定的审核报批和烈士褒扬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平乐县城乡救灾工作,组织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上报灾情;负责救灾捐赠管理工作,接收、管理和分配市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提出加强和改进平乐县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牵头协调平乐县有关部门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下属机构

  • 救灾和慈善事业处 负责平乐县本级救灾物资的储备、款物的管理分配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承办灾情信息核查、上报等工作。
    统筹协调平乐县慈善工作,组织实施募捐管理工作,负责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监督管理。
    负责组织、协调平乐县救灾工作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
    组织拟订促进平乐县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
  • 宣传和政策法规处 负责平乐县民政工作的政策调研,起草重要文稿。
    承办平乐县民政局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平乐县民政局党委和指导基层单位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工作。
    指导平乐县民政局系统行政执法工作。
  • 优抚处 承担平乐县追认烈士的审核报批、发证和烈士褒扬工作。
    组织协调平乐县支援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负责平乐县伤残抚恤对象的残疾等级评定审核、报批、发证和抚恤金发放工作。
    负责平乐县“五老人员”的补助、优待工作和民政部门代管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