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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民政局

指导优抚沧州单位和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承办沧州委、沧州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沧州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工作;承担追认烈士、伤残抚恤对象的残疾等级评定的审核报批和烈士褒扬工作。
按权限负责沧州行政区域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工作,承担民政事业费和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工作。

下属机构

  • 计划财务处 负责沧州民政局系统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局系统基建和房屋管理工作。
    承担沧州本级民政事业经费专业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工作。
    负责沧州民政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沧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财务管理制度。
  • 救灾和慈善事业处 会同沧州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产救助。
    负责沧州本级救灾物资的储备、款物的管理分配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承办灾情信息核查、上报等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沧州救灾工作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
    会同沧州有关部门拟定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
  • 宣传和政策法规处 起草有关沧州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负责沧州民政工作的政策调研,起草重要文稿。
    负责沧州民政局党委和指导基层单位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工作。
    负责沧州民政局系统思想理论、新闻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