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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县民委

负责拟订固安县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做好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提出协调固安县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承办固安县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重大庆典活动。
起草固安县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承办固安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经济发展处 参与协调固安县民族地区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发展工作。
    承担固安县民族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监测体系工作。
    参与拟订固安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
    研究提出固安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特殊政策建议,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具体事宜。
  • 监督检查处 推进固安县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承担有关协调处理工作,研究提出协调固安县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
    研究固安县民族关系、宗教领域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问题。
    负责固安县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 文化宣传处 指导固安县少数民族古籍搜集整理、出版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承办民族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宣传工作。
    组织指导固安县民族宗教政策、基本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承办重大民族文化、体育活动的具体事务。
    提出固安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具体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