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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民委

研究分析固原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参与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管理,组织协调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的生产,参与协调推进民族地区科技发展、科普工作、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
协调固原市有关部门管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
负责拟订固原市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做好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提出协调固原市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指导市、县级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下属机构

  • 经济发展处 参与固原市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的管理和扶贫工作。
    参与协调固原市民族地区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发展工作。
    承担固原市民族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监测体系工作。
    参与拟订固原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
  • 监督检查处 推进固原市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承担有关协调处理工作,研究提出协调固原市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
    研究固原市民族关系、宗教领域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问题。
    负责固原市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 文化宣传处 指导固原市少数民族古籍搜集整理、出版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承办民族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宣传工作。
    组织指导固原市民族宗教政策、基本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承办重大民族文化、体育活动的具体事务。
    提出固原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具体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