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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残疾人联合会

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发展高港区残疾人事业。
动员高港区社会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鼓励高港区残疾人坚持爱国主义和乐观主义、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贡献力量。
代表高港区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

下属机构

  • 办公厅 综合协调高港区机关重要政务、事务。
    负责高港区会级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及议定事项的督办。
    负责高港区信息、统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和机关行政事务等工作。
    承担高港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 工作职责 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高港区残疾人事业政策、规划和计划,起草有关保障高港区残疾人权益的法规草案;调查掌握高港区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
    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协调司法机关、法律援助中心依法维护高港区残疾人的各项权益。
    开展困难高港区残疾人的社会救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困难高港区残疾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救济等社会保障工作。
    组织实施高港区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指导和帮助高港区残疾人组织起来或个体就业,指导监督和宏观管理残联系统的高港区残疾人福利企业
  • 康复部 组织制定和实施高港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
    指导和协调高港区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
    指导{残疾人用品开发、供应、服务。推广高新科技成果在高港区康复领域的应用。
    开展高港区残疾预防辅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