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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武装部

负责咸宁市民兵组织建设和民兵干部的管理。
积极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减轻咸宁市政府和群众的负担。
参加咸宁市武装部的自身建设,完善资料管理。
搞好咸宁市平时的兵员征集工作,战时组织实施兵员和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

下属机构

  • 军事科 拟制咸宁市民兵军事训练计划、筹备训练器材,组织民兵军事训练和业务理论学习,完成上级部署的训练任务,检查指导基层军事训练和院校的军事训练。
    协助咸宁市有关部门做好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
    拟制咸宁市战时动员计划,做好战时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民防空和交通战备工作。
    负责组织咸宁市本部干部、职工的军事、业务训练和行政管理教育,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
  • 政工科 负责咸宁市民兵、预备役的政治教育,搞好民兵执勤、训练和战时的政治思想工作。
    协助咸宁市有关部门做好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发、使用和拥军优属工作,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负责咸宁市群众、联络、保卫和新闻报道工作,抓好机关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
    按照咸宁市上级政治机关的指示和要求,保证民兵政治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的内容、时间、效果落实,组织好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开展机关文体活动。
  • 后勤科 负责咸宁市武装部公文打印、编号、收发、传阅、销毁、存档和立卷等工作。严守保密规定,做好保密工作,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做好咸宁市武装部平时的生活管理、生产经营和战时动员的后勤准备工作,保障后方勤务。
    负责咸宁市武装部基本建设的规划,庭院美化、绿化,逐步完善生活设施的配套,做好卫生、防病工作。
    认真管理好咸宁市武装部的营产营具、物资、水电、车辆和油料。建立健全油料消耗、物资进出、水电收费等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