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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林业局

组织、指导巴中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在国家和省市县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指导下,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巴中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行工作;负责陆生濒危物种进口管理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木材、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行工作。
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巴中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指导管理巴中森林公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组织、指导巴中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有关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实施巴中的林业行政执法。
研究提出林业经营的方针政策、实施规划和巴中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产;预审和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管理巴中林业基本建设。

下属机构

  • 政工股 负责巴中林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离退休管理服务等工作。
    拟定巴中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办指导巴中林业队伍建设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
    负责巴中林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实施。
  • 计划财务股 指导、征收管理巴中林业基金,负责管理林业贷款资金,监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资产。
    承办巴中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社会保险工作。
    研究提出巴中林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综合规划及年度计划。
    配合做好对所属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
  • 资源林政法规股 监督巴中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的检查验收。
    监督巴中森林资源使用情况,组织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
    宣传贯彻巴中保护与管理、国土绿化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监督执行。
    监督巴中林木和竹材凭证运输、经营和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