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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林业局

研究拟定深圳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县级林业基金;监督深圳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研究提出林业经营的方针政策、实施规划和深圳市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产;预审和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管理深圳市林业基本建设。
组织开展深圳市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导深圳市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森林公园、集体林场、林业工作站及基层林业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深圳市生态公益林的管理。

下属机构

  • 计划财务股 管理深圳市林业资金,监督深圳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配合做好对所属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
    申报深圳市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建立林业项目库。
    研究提出深圳市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和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
  • 资源林政法规股 组织深圳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消长监测和统计。
    监督深圳市林木和竹材凭证运输、经营和加工。
    承担深圳市林业法制工作,组织开展普法教育,承办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指导深圳市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指导深圳市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
  • 造林股 指导深圳市各类商品林、防护林、风景林培育。
    负责统筹安排深圳市造林计划、年度任务及营造林的检查验收。
    负责深圳市重点造林工程项目的论证和重点造林工程的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深圳市国土绿化规划、技术、质量管理和验收监测。
    组织实施和监督深圳市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