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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林业局

组织、指导娄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在国家和省市县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指导下,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娄底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行工作;负责陆生濒危物种进口管理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木材、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行工作。
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娄底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指导管理娄底森林公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组织、指导娄底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
研究提出林业经营的方针政策、实施规划和娄底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产;预审和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管理娄底林业基本建设。
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组织指导娄底生态公益林的管理。

下属机构

  • 政工股 负责娄底林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离退休管理服务等工作。
    拟定娄底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办指导娄底林业队伍建设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
    负责娄底林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实施。
  • 计划财务股 指导、征收管理娄底林业基金,负责管理林业贷款资金,监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资产。
    承办娄底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社会保险工作。
    配合做好对所属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
    研究提出娄底林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综合规划及年度计划。
  • 资源林政法规股 监督娄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的检查验收。
    监督娄底森林资源使用情况,组织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
    监督娄底林木和竹材凭证运输、经营和加工。
    指导娄底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指导娄底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