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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林业局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有关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实施本溪的林业行政执法。
研究拟定本溪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县级林业基金;监督本溪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组织开展本溪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导本溪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森林公园、集体林场、林业工作站及基层林业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组织、指导本溪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热带林作物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本溪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报上级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国家、省、市和县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

下属机构

  • 政工股 负责本溪林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离退休管理服务等工作。
    拟定本溪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办指导本溪林业队伍建设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
    负责本溪林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实施。
  • 计划财务股 研究提出本溪林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综合规划及年度计划。
    管理本溪林业资金,监督本溪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申报本溪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建立林业项目库。
    研究提出本溪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和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
  • 资源林政法规股 宣传贯彻本溪保护与管理、国土绿化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监督执行。
    组织本溪森林资源调查、动态消长监测和统计。
    承担本溪林业法制工作,组织开展普法教育,承办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组织和指导本溪森林资源管理,制定森林资源调查规划、标准、规程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