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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机构编制委员会

管理自贡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少数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依法履行自贡宗教事务管理职责,负责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自贡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自贡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
指导自贡宗教团体依法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办好宗教院校,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下属机构

  • 事业机构编制处 审核县(市、区)相当于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规格。审核县(市、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类别和编制。
    参与自贡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报批工作。
    负责拟订自贡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
    负责自贡市属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总量控制工作。
  • 监督检查处 监督检查自贡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总量控制工作的执行情况。
    指导协调自贡财政统发工资有关工作。
    负责自贡机构编制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
    审核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纳入财政统发工资的单位性质、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实有人数。
  • 综合处 组织办理自贡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
    负责办自贡机构编制委员会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以及党群、纪检、监察等工作。
    协助自贡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领导组织和协调日常工作。
    负责自贡机构编制委员会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宣传、信息、保密保卫、后勤接待和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