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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负责拟订固安县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做好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提出协调固安县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承办固安县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重大庆典活动。
起草固安县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承办固安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行政体制改革处 负责市级及指导协调县(市、区)各类开发区、功能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以及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等有关专项改革事宜。
    参与拟订固安县党政群机关机构改革方案。
    组织拟订固安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乡镇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工作。
    研究固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及相关领域涉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
  • 综合处 组织固安县机构编制部门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核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固安县机构编制委会办公室文件。
    负责固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宣传、信息、保密保卫、后勤接待和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协助固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领导组织和协调日常工作。
  • 监督检查处 组织实施固安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承担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的建设管理。指导县(市、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受理、查处固安县有关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的举报案件。
    对党和国家、省机构编制管理方针、政策,固安县机关事业单位“三定”规定以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查处、纠正。
    负责固安县机构编制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