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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机构编制委员会

负责拟订桂林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做好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桂林宗教团体依法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办好宗教院校,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承办桂林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桂林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桂林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

下属机构

  • 行政体制改革处 负责市级及指导协调县(市、区)各类开发区、功能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以及行政综合执法改革等有关专项改革事宜。
    负责桂林机构编制有关政策法规的解释以及政策的清理和备案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工作。
    研究桂林机构编制委员会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及相关领域涉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
    参与拟订桂林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总体方案,参与指导协调桂林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 事业机构编制处 拟订桂林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及编制标准并组织实施。
    负责桂林市属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总量控制工作。
    负责拟订桂林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
    审核桂林市属事业单位和市直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 行政机构编制处 研究起草桂林有关行政编制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参与监督检查桂林行政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参与规范、清理桂林非常设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
    参与拟订桂林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审核桂林市直机关各部门和市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