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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县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负责全垦利县公共机构节能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全垦利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负责垦利县直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公共资产权属、调配、处置的管理以及办公用房和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和改造管理工作。
负责垦利县直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计划的审核、汇总、统一上报和监督工作。
承办垦利县委、垦利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其他事项 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负责全垦利县公共机构节能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全垦利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负责垦利县直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公共资产权属、调配、处置的管理以及办公用房和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和改造管理工作。
    负责垦利县直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计划的审核、汇总、统一上报和监督工作。
    承办垦利县委、垦利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公共机构,物业节能管理处 组织开展全垦利县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负责全垦利县公共机构节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部分垦利县级领导(含离退休)的生活服务和生活保障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修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垦利县公共机构节能的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 保卫处 负责实施垦利县机关事务管理大院安全保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负责垦利县机关事务管理大院和局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整合垦利县治大院保卫力量,指导并考核大院各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垦利县机关事务管理大院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负责垦利县机关事务管理大院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制度、规定,牵头组织安全保卫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