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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

负责上虞区直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公共资产权属、调配、处置的管理以及办公用房和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和改造管理工作。
负责部分上虞区级领导同志生活服务和生活保障设施的管理工作。
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负责全上虞区公共机构节能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全上虞区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负责上虞区委、上虞区人大、上虞区人民政府、上虞区政协交办的会议服务和来宾接待工作。

下属机构

  • 公共机构,物业节能管理处 负责全上虞区公共机构节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上虞区治办公区域的物业管理和设备、设施维修工作;
    组织开展全上虞区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督促、监管物业服务机构做好上虞区治办公区域的保洁、绿化、设备设施运行、维保、小修、维护;
  • 直大院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为上虞区治大院育龄妇女提供服务,做好计划生育的调查、统计和相关人口的管理工作;
    负责落实上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
    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承办上虞区治大院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其他事项 负责上虞区直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公共资产权属、调配、处置的管理以及办公用房和附属设施的维护、维修和改造管理工作。
    负责部分上虞区级领导同志生活服务和生活保障设施的管理工作。
    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负责全上虞区公共机构节能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全上虞区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负责上虞区委、上虞区人大、上虞区人民政府、上虞区政协交办的会议服务和来宾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