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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按照规定承担兰州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管理市国资委委托的经营性国有资产;承担市领导受赠公务礼品的管理工作。
指导、协调、推进兰州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兰州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对市级公共机构节能技改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按照规定会同市公安局对兰州机关办公场所内部安全技术防范实施业务指导;承担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机关集中办公场所的内部安全保卫管理工作;负责由其管理的市级机关后勤单位以及本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生产安全、消防、道路交通等安全运行保障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负责兰州市级机关部分集中办公场所计算机网络系统和涉密信息工程的建设和维护保障管理。

下属机构

  • 国有资产管理处 承担兰州市级机关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权证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按规定承担兰州市级机关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产权转让等事宜的审核工作。
    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指导兰州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 服务监管处 指导兰州市级机关各部门引进后勤服务社会资源工作,组织协调市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处理、协调服务购买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事项。
    负责协调兰州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场所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推进爱国卫生工作。
    负责兰州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负责兰州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场所公共部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会同兰州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各级主管部门,指导、协调、推进兰州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区(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会同兰州有关部门对市级公共机构办公楼宇节能技改项目进行前置审核,并指导开展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推进节能技改。
    会同兰州有关部门开展对兰州市级公共机构水资源节约利用和相关废弃物资回收利用等工作。
    组织开展兰州公共机构能耗统计、节能宣传、节能培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