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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机关事务管理局

贯彻执行有关机关事务管理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南阳机关事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南阳机关后勤体制改革;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
指导、协调、推进南阳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南阳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对市级公共机构节能技改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负责南阳有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保障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基建经费的管理;承办部分市级机关日常行政经费的会计核算工作。
负责对南阳政府采购中心的日常管理,并依法督促其规范实施政府采购活动。

下属机构

  •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和南阳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章和制度标准,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南阳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标准、推进方案等并组织实施。
    会同南阳有关部门对市级公共机构办公楼宇节能技改项目进行前置审核,并指导开展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推进节能技改。
    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同南阳有关部门负责南阳市级公共机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的前置审核工作,组织实施市级公共机构办公楼宇的能源审计、能效对标、节能考核等监管工作。
  • 车辆管理处 负责南阳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配置的编制管理,审核公务车辆的配备;负责有关专用公务车辆的审核、管理工作。
    负责南阳市级机关公务车辆的更新、 处置和行车安全管理,承办机动车的验车、牌证管理和驾驶员审证工作。
    负责对纳入预算的南阳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项目提出审核意见。
    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服务监管处 拟定南阳市级机关后勤服务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协调南阳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场所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推进爱国卫生工作。
    按规定核定南阳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负责对纳入预算的市级机关服务项目提出审核意见。
    负责南阳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