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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烟台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除外)编制和新增管理,负责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除外)的配备、更新,以及区县四套班子公务用车的更新管理。
负责烟台市级机关部分集中办公场所计算机网络系统和涉密信息工程的建设和维护保障管理。
制定烟台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市级机关和区县四套班子等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建设、调配和权属管理;审核市级机关和区县四套班子等机关办公用房建设规模以及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和专项维修计划。
按照烟台市级机关资产配置规定和标准,对纳入预算的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物业管理等项目提出审核意见。

下属机构

  • 车辆管理处 负责对纳入预算的烟台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项目提出审核意见。
    指导、督促烟台行政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及烟台有关公务用车的规定和要求。
    会同烟台有关部门推进烟台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负责烟台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配置的编制管理,审核公务车辆的配备;负责有关专用公务车辆的审核、管理工作。
  • 服务监管处 按规定核定烟台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负责对纳入预算的市级机关服务项目提出审核意见。
    负责烟台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指导烟台市级机关各部门引进后勤服务社会资源工作,组织协调市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处理、协调服务购买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事项。
    拟定烟台市级机关后勤服务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 国有资产管理处 负责监管烟台国资委委托管理的经营性国有资产, 拟定资产保值增值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考核,定期汇总分析资产总量、结构、变动及收益等情况;会同局有关部门制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并监督执行。
    指导烟台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承担烟台市级机关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权证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负责烟台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制定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