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广东 清远市

清远市无线电管理局

负责清远市范围内各类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管理,指配无线电台(站)的频率和呼号,核发无线电台执照。
负责维护清远市无线电波秩序,管理清远市电磁环境,协调处理清远市内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
承办清远市委、清远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无线电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清远市相关政策、法规,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 监督检查处 研究起草清远市无线电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
    组织制定并实施清远市相关立法规划和计划。
    负责贯彻清远市无线电管理局各级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清远市无线电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 台站管理处 依法开展清远市无线电台(站)设置、呼号指配等相关行政许可工作并实施监管。
    负责编制清远市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布局规划,拟定包括公用移动通信基站、重点台站等在内的重大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贯彻清远市国家关于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
    负责清远市相关无线电协会和业余无线电发展的监督指导等工作。
  • 办公室 依法组织推进清远市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
    负责清远市无线电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
    依照职责负责清远市包括录用、考核、奖惩、调配、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管理等干部人事工作。
    负责清远市无线电管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编制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