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山东 东营 垦利县

垦利县旅游局

承担规范垦利县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组织垦利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拟订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垦利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指导本市驻外旅游办事机构的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垦利县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垦利县旅游业发展,指导区县旅游工作。

下属机构

  • 规划处 负责垦利县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和信息监控系统建设、等级评定和日常管理、指导景区提升改造。
    负责垦利县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及促进工作。负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垦利县旅游景区的推行实施。
    承担垦利县旅游资源的普查及相关公共资源整合、公共设施建设、垦利县旅游项目信息库建设、指导重点旅游区域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
    负责编制垦利县旅游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专业规划,指导区、县旅游规划。
  • 旅游活动促进处 推动会展旅游工作。协调接待国内外旅游机构来垦利县旅游推介。
    指导垦利县大型旅游活动安全监管、应急处置。
    负责促进市民游垦利县活动。
    负责组织、策划垦利县大型主题旅游活动,组织区县和旅游企业策划实施垦利县旅游节庆活动,培育和打造有影响力的活动品牌。
  • 政策法规处 负责组织实施垦利县旅游局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负责垦利县旅游执法监督工作。
    负责与旅游有关的垦利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及局内相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协调行政处罚、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仲裁工作。
    负责国家、本市相关旅游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研究起草垦利县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