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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旅游局

承担规范永福县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永福县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永福县旅游业发展,指导区县旅游工作。
推动永福县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境外、外埠驻本市旅游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旅游签证的管理。承担特种旅游相关工作。
拟订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永福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指导本市驻外旅游办事机构的工作。

下属机构

  • 规划处 负责永福县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和信息监控系统建设、等级评定和日常管理、指导景区提升改造。
    负责编制永福县旅游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专业规划,指导区、县旅游规划。
    指导景区安全监管、应急处置。推动休闲度假工作。
    承担永福县旅游资源的普查及相关公共资源整合、公共设施建设、永福县旅游项目信息库建设、指导重点旅游区域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
  • 办公室 负责编制永福县旅游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目标责任分解、撰写工作总结。
    承担永福县行业旅游安全监管、督导、培训,指导旅游行业应急救援工作。承办永福县旅游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承担永福县旅游局行政(局党组)日常工作处理及综合事务协调。
    负责编制永福县旅游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承担学习秘书职责。
  • 政策法规处 负责组织实施永福县旅游局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负责永福县旅游体制改革政策研究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国家、本市相关旅游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研究起草永福县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永福县旅游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取证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