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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旅游局

推动喀什地区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境外、外埠驻本市旅游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旅游签证的管理。承担特种旅游相关工作。
拟订喀什地区旅游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标准。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喀什地区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喀什地区旅游业发展,指导区县旅游工作。
承办喀什地区委、喀什地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编制喀什地区旅游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承担学习秘书职责。
    负责喀什地区旅游政务网运转管理、政府信息公开。
    承担喀什地区旅游局行政(局党组)日常工作处理及综合事务协调。
    承担喀什地区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机要、文电、公文、保密、信访、档案、印章、公务接待、固定资产管理、政采招标及机关行政和后勤保障工作。
  • 政策法规处 组织喀什地区旅游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取证的相关工作。
    协调法律顾问工作。
    负责国家、本市相关旅游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研究起草喀什地区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喀什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 旅游活动促进处 负责组织指导喀什地区旅游商品的开发、推广、赛事组织和旅游商品产业化的促进工作。
    承办喀什地区旅游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组织、策划喀什地区大型主题旅游活动,组织区县和旅游企业策划实施喀什地区旅游节庆活动,培育和打造有影响力的活动品牌。
    负责促进市民游喀什地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