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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旅游局

承担规范巴彦淖尔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推动巴彦淖尔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境外、外埠驻本市旅游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旅游签证的管理。承担特种旅游相关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巴彦淖尔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巴彦淖尔旅游业发展,指导区县旅游工作。
拟订巴彦淖尔旅游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标准。

下属机构

  • 规划处 负责巴彦淖尔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和信息监控系统建设、等级评定和日常管理、指导景区提升改造。
    指导景区安全监管、应急处置。推动休闲度假工作。
    负责编制巴彦淖尔旅游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专业规划,指导区、县旅游规划。
    牵头负责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有关工作。承办巴彦淖尔旅游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 办公室 负责编制巴彦淖尔旅游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目标责任分解、撰写工作总结。
    负责编制巴彦淖尔旅游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承担学习秘书职责。
    承担巴彦淖尔旅游局行政(局党组)日常工作处理及综合事务协调。
    负责巴彦淖尔旅游政务网运转管理、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法规处 负责组织实施巴彦淖尔旅游局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组织巴彦淖尔旅游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取证的相关工作。
    负责国家、本市相关旅游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研究起草巴彦淖尔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协调法律顾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