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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旅游局

组织阿里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承办阿里委、阿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承担规范阿里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起草阿里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阿里旅游业发展,指导区县旅游工作。

下属机构

  • 旅游活动促进处 指导阿里大型旅游活动安全监管、应急处置。
    推动会展旅游工作。协调接待国内外旅游机构来阿里旅游推介。
    负责组织、策划阿里大型主题旅游活动,组织区县和旅游企业策划实施阿里旅游节庆活动,培育和打造有影响力的活动品牌。
    负责组织指导阿里旅游商品的开发、推广、赛事组织和旅游商品产业化的促进工作。
  • 规划处 负责阿里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及促进工作。负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在阿里旅游景区的推行实施。
    负责阿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和信息监控系统建设、等级评定和日常管理、指导景区提升改造。
    负责编制阿里旅游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专业规划,指导区、县旅游规划。
    指导景区安全监管、应急处置。推动休闲度假工作。
  • 办公室 负责阿里旅游领导讲话及重要文稿起草工作。
    承担阿里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机要、文电、公文、保密、信访、档案、印章、公务接待、固定资产管理、政采招标及机关行政和后勤保障工作。
    负责编制阿里旅游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目标责任分解、撰写工作总结。
    承担阿里行业旅游安全监管、督导、培训,指导旅游行业应急救援工作。承办阿里旅游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