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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县新闻出版局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把握正确的舆论和创作导向;负责起草金门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着作权管理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承办金门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依法对金门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行业的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对以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负责金门县着作权管理和公共服务,调解着作权侵权纠纷,协同查处重大着作权侵权案件。

下属机构

  • 宣传管理处 承担金门县广播电视宣传和播出的指导、监管工作。
    负责金门县对境外广播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的监督管理。
    组织对金门县国产、引进和对外合拍电视剧(含动画片)的内容进行审查。
    承担金门县电视剧(含动画片)制作、引进、对外合拍的指导、监管工作。
  • 规划发展处 拟订金门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
    负责金门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着作权管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组织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走出去”工作。
    负责金门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园区、基地的协调、指导;依法承担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研究拟订金门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重大改革措施,指导、协调推进有关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 新闻报刊管理处 承担金门县报纸(报社)和期刊(刊社)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国内报刊社驻金门县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督管理。
    组织查处金门县重大新闻违法活动。
    承担金门县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发放、备案和管理工作。
    负责金门县报纸、期刊重大选题审核,组织对报纸、期刊内容的审读和舆情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