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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县新闻出版局

负责监督管理永福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市场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接收的监管;负责新闻记者证的管理。
负责永福县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和广播影视节目的进口、收录管理;负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着作权管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组织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走出去”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把握正确的舆论和创作导向;负责起草永福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着作权管理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负责对永福县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下属机构

  • 规划发展处 负责永福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着作权管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组织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走出去”工作。
    拟订永福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
    研究拟订永福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重大改革措施,指导、协调推进有关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负责永福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园区、基地的协调、指导;依法承担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 宣传管理处 审核永福县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电视剧创作。
    承担永福县广播电视宣传和播出的指导、监管工作。
    承担永福县电视剧(含动画片)制作、引进、对外合拍的指导、监管工作。
    指导、协调永福县性重大广播电视活动。
  • 政策法规处 制定永福县相关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承担永福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着作权管理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组织开展永福县相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调解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中的问题。
    负责永福县新闻出版局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