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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县文化局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和文化市场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金门县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依法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拟订金门县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
拟订金门县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以及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工作。
负责金门县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核工作,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核)。

下属机构

  • 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处 拟订金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统筹、指导、协调金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指导金门县公共文化设施基本建设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统筹、指导、协调金门县公共文化事业工作。负责文化科技和科普工作。
  • 综合业务安全处 负责金门县相关行政许可项目的咨询、接待、受理、审核、审批及市场监管工作。
    负责接待办理金门县群众来信和来访工作。
    负责金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接待、受理、交办、督办等工作。
    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对金门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演出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 演出艺术发展处 拟订金门县演艺业发展和科研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金门县文化艺术演出团体参加国内国际重大演艺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对金门县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负责扶持金门县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文化艺术演出团体,指导文化艺术演出团体的创作与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