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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文化厅

管理文化艺术事业,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台湾性重大文化活动。
指导、管理台湾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承办台湾委、台湾政府和文化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推进台湾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台湾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下属机构

  • 文化市场与产业处 承担台湾文化市场经营项目及活动(含涉外、涉港澳台商业演出)的审批审核工作。
    对台湾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扶持和促进台湾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
    协调台湾文化产业基地和文化产业集群建设。督促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
    指导台湾文艺演出、文化娱乐、互联网文化、动漫(不含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文化艺术品等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 计划财务处 指导台湾文化系统财务工作。负责文化审计和统计工作。
    负责台湾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等工作。
    负责台湾公共文化设施用途的审核工作。
    管理台湾文化、文物事业经费。
  • 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组织台湾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
    承担台湾民俗文化的研究和整理工作。
    承办国家级和台湾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与评审工作。
    组织实施台湾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