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文化厅
指导广东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负责对文化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指导、管理广东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指导、管理广东文化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下属机构
-
文化市场与产业处
承担广东文化市场经营项目及活动(含涉外、涉港澳台商业演出)的审批审核工作。
协调广东文化产业基地和文化产业集群建设。督促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
指导广东文艺演出、文化娱乐、互联网文化、动漫(不含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文化艺术品等文化市场管理工作。
对广东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扶持和促进广东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
-
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组织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
组织实施广东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承担广东民俗文化的研究和整理工作。
管理、协调广东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
办公室
研究拟订广东文化艺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
拟订广东文化厅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负责广东文化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
负责广东文化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