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黑龙江

黑龙江文化厅

管理文化艺术事业,协调、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黑龙江性重大文化活动。
指导、管理黑龙江文化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推进黑龙江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黑龙江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指导黑龙江文化艺术、文化科研工作和文化艺术教育工作。

下属机构

  • 文化市场与产业处 承担黑龙江文化市场经营项目及活动(含涉外、涉港澳台商业演出)的审批审核工作。
    对黑龙江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扶持和促进黑龙江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
    协调黑龙江文化产业基地和文化产业集群建设。督促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
    推进黑龙江文化产业信息化建设。指导文化会展活动。
  • 计划财务处 指导黑龙江文化系统财务工作。负责文化审计和统计工作。
    负责黑龙江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等工作。
    负责黑龙江公共文化设施用途的审核工作。
    指导黑龙江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 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组织黑龙江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
    承办国家级和黑龙江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与评审工作。
    组织实施黑龙江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协调黑龙江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