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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区教育局

负责同安区市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检查区、县级市教育财政拨款的投入、执行和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市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对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指导同安区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团队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同安区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
赋予同安区教育局党委负责本系统的党建、统战和干部管理工作职责。
负责同安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事业与发展的统筹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学校进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同安区成人文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指导同安区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下属机构

  • 财务基建审计处 承担同安区教育经费投入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统计工作。
    指导同安区市属高校和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工作。
    负责同安区教育局局属单位和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指导同安区学校后勤工作。指导局属企业工作。牵头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 高等教育处 指导同安区市属高校专业、课程、实习实训等教学基本建设。
    指导同安区高等教育的评估工作。
    指导同安区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管理工作。
    指导同安区市属高校的教学管理工作。
  • 教育督导室 督导检查同安区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
    督导检查同安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
    督导检查同安区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教育工作。
    拟订同安区教育督导与评估的规章制度和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