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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教育厅

负责云南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监督、统计各地教育财政拨款的投入、执行和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
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综合管理云南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规划、指导、组织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云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有关工作,指导来粤留学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规划处 组织审核云南高等学校和有关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设立、撤销、更名、调整。
    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并组织实施云南高等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
    承办云南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的校外机构的备案工作。
    承担云南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及发布工作。
  • 办公室 指导云南高校档案、保密工作。
    指导云南高校拟订语言文字规划和实施办法。
    指导云南推广普通话工作,管理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指导云南学校和社会文字规范工作。
  • 法规处 起草云南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承担云南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
    承办云南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承担云南民办教育的统筹管理、综合协调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