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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教育厅

负责四川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监督、统计各地教育财政拨款的投入、执行和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
牵头负责监督检查四川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督政、督学工作,依法组织教育执法,督导、检查各地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工作,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
规划、指导、组织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四川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有关工作,指导来粤留学管理工作。
综合管理四川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下属机构

  • 规划处 组织审核四川高等学校和有关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设立、撤销、更名、调整。
    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并组织实施四川高等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
    承办四川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的校外机构的备案工作。
    拟订四川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 办公室 指导四川高校档案、保密工作。
    指导四川高校拟订语言文字规划和实施办法。
    指导四川推广普通话工作,管理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负责四川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
  • 法规处 起草四川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承担四川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
    承办四川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指导四川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