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教育厅
规划、指导、组织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海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有关工作,指导来粤留学管理工作。
综合管理海南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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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处
承办海南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的校外机构的备案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并组织实施海南高等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
组织审核海南高等学校和有关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设立、撤销、更名、调整。
承担规划并指导海南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以及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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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处
承办海南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承担海南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
起草海南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研究海南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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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指导海南推广普通话工作,管理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指导海南高校拟订语言文字规划和实施办法。
指导海南高校档案、保密工作。
承担海南信息、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