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广西

广西政府金融办

培育和发展广西农村金融体系,承担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市场监管和风险处置的责任。
负责地方政府与各类金融机构及其驻穗机构的联系,牵头建立健全金融机构与政府的沟通协调机制,承担为驻广西金融机构提供相关服务的责任。
承办广西委、广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培育和监管广西产权交易、股权投资、柜台交易市场等区域性金融市场;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下属机构

  • 资本市场处 促进广西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资产质量。
    会同广西有关部门防范化解资本市场风险和机构风险。
    指导广西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权托管、转让、交易。
    协助广西有关部门查处、打击非法证券机构和非法证券业务活动。
  • 银行处 参与广西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指导规范信用评级机构等融资中介机构有关工作。
    配合广西银行业监管部门做好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培育、发展银行信贷市场。承担对广西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管理和服务的责任。
    支持推动广西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穗的发展,做好有关协调服务工作。
  • 地方金融发展处 管理和服务广西地方保险业金融机构。牵头开展保险综合改革创新试点。
    拟订广西农业政策性保险实施方案并协调实施。
    指导、协调设立广西金融控股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培育和发展农村金融体系。
    推进广西商业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