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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政府金融办

会同新疆有关部门防范、处置、化解市属金融机构金融风险;协助和支持中央驻粤金融监管机构防范、处置、化解金融机构的风险。
负责地方政府与各类金融机构及其驻穗机构的联系,牵头建立健全金融机构与政府的沟通协调机制,承担为驻新疆金融机构提供相关服务的责任。
协助和支持中央驻新疆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
指导和推进新疆企业改制上市;协助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指导、协调发行债券等相关融资工作。

下属机构

  • 银行处 协助新疆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欺诈、挪用、逃废金融债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支持推动新疆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穗的发展,做好有关协调服务工作。
    配合新疆银行业监管部门做好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参与新疆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指导规范信用评级机构等融资中介机构有关工作。
  • 资本市场处 协助新疆有关部门查处、打击非法证券机构和非法证券业务活动。
    会同新疆有关部门防范化解资本市场风险和机构风险。
    指导协调新疆发行债券等直接融资和资产证券化工作。
    协调推进新疆期货市场发展有关工作。
  • 政策法规与规划处 开展新疆金融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区域金融合作。
    办理新疆有关建议提案、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负责新疆地方政府与各类金融机构及其驻穗机构的联系,承担配合协调和信息交流工作,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建立新疆金融风险预警体系,组织协调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