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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政府金融办

培育和监管湖北产权交易、股权投资、柜台交易市场等区域性金融市场;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会同湖北有关部门防范、处置、化解市属金融机构金融风险;协助和支持中央驻粤金融监管机构防范、处置、化解金融机构的风险。
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金融产业发展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和推进湖北企业改制上市;协助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指导、协调发行债券等相关融资工作。

下属机构

  • 银行处 配合湖北银行业监管部门做好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培育、发展银行信贷市场。承担对湖北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管理和服务的责任。
    支持推动湖北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穗的发展,做好有关协调服务工作。
    组织推进湖北村镇银行、贷款公司等服务体系建设。
  • 地方金融发展处 拟订湖北农业政策性保险实施方案并协调实施。
    指导、协调设立湖北金融控股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培育和发展农村金融体系。
    推进湖北商业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
    承担湖北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市场监管和风险处置的责任。培育发展保险市场。
  • 政策法规与规划处 研究分析湖北地方金融形势、金融运行情况,起草重要文稿。编制湖北金融白皮书。
    开展湖北金融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区域金融合作。
    指导市属金融机构改革与创新,指导、协调湖北区域金融中心和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金融功能区等建设工作。
    建立湖北金融风险预警体系,组织协调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