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政府法制办
承担审查广东政府工作部门报送广东政府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的责任;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承办广东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和地方性法规规定由广东政府负责的应用性解释工作;组织承办国家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有关工作。
承担区县政府和广东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责任,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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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立案审查处
指导、监督广东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工作。
承担广东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的综合研究、制度建设和统计分析工作。
承担广东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的日常接待和咨询工作。
承办向广东政府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的立案审查和受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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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监督协调处
负责广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承担广东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
参与广东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有关工作。
研究广东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法律法规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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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审查处
承办广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负责清理广东政府规章,对地方性法规提出清理或者修改意见。
负责指导、监督广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承办广东政府规章报送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