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辽宁 阜新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于寺镇

于寺镇政府

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政府的主要办事单位单位有党政办、组织员办、财经办、计生办、纪检办、信访办、安监办、民政所、司法所、国土所、团委、妇联、文化站、农综站(农经站)。
执行***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下属机构

  • 农业站 参与制订于寺镇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下级农业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于寺镇农民技术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组织于寺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
    提供于寺镇农业技术信息服务;
  • 水管站 积极宣传贯彻执行水法、法规的各项水利方针、政策,树立全面优质服务,足进于寺镇水利事业发展;
    组织群众进行防汛抗旱管理、防洪调度、除涝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承担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代收和协助管理于寺镇各项水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落实于寺镇各项水利管理责任制,建立各类工程卡片及挡案
  • 财政所 负责组织和管理于寺镇财政收入和支出,
    负责于寺镇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协助乡村两级清收债权、化解债务;
    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于寺镇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