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山镇政府
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政府的主要办事单位单位有党政办、组织员办、财经办、计生办、纪检办、信访办、安监办、民政所、司法所、国土所、团委、妇联、文化站、农综站(农经站)。
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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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
负责建立绥山镇初始土地统计台账,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
会同有关部门解决土地纠纷,配合协助局做好绥山镇土地监察执法工作;
负责绥山镇的土地管理、清理、登记和统计工作;
建立、管好绥山镇土地档案、资料保管齐全;认真处理督办、转办信访,全程跟踪管理工作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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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站
组织绥山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
参与制订绥山镇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下级农业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绥山镇农民技术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对确定推广的绥山镇农业技术进行试验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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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
编制执行绥山镇年度财政预算,
负责对绥山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
负责组织和管理绥山镇财政收入和支出,
协助乡村两级清收债权、化解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