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投资管理中心
运用新安县自有资金,或受外部资金委托,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但不限于金融理财、私募融资、财务顾问与投资咨询及企业资产证券化等内部投资活动。
运用新安县闲置资金,开展短期投资套利业务。
新安县最高层交办的其它工作。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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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中心部长
根据新安县所需资金投入情况,组织制订项目资金需求预测。
组织落实经批准的资金投入计划,为新安县投资管理中心项目开发单位拨入资金。
组织新安县投资管理中心编制项目资金投入计划,并在部门内部进行讨论。
根据新安县投资管理中心项目立项情况,组织制订项目资金投入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