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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投资管理中心

运用大兴安岭自有资金,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战略性直接投资及财务性直接投资。
在授权范围内,对大兴安岭开展的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职能部门和大兴安岭各公司对于战略目 标和行动计划的有效执行。
对拟投资的目标企业及所处行业进行详细分析,从事大兴安岭可行性研究及投资论证,并提出投资立项计划。
拓展、建立大兴安岭的项目投资库,对大兴安岭投资项目的运作情况、效益情况、运作结果实时进行测算与监控, 控制投资风险,实施投资战略,或完成对投资后的财务退出,做好项目总结与评价,为未来项目积累经验。

下属机构

  • 投资管理中心部长 根据大兴安岭投资管理中心项目立项情况,组织制订项目资金投入预测。
    组织大兴安岭投资管理中心编制项目资金投入计划,并在部门内部进行讨论。
    组织落实经批准的资金投入计划,为大兴安岭投资管理中心项目开发单位拨入资金。
    根据大兴安岭所需资金投入情况,组织制订项目资金需求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