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场原种场房管局
承担高场原种场矿产资源矿业权、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的职责。依法负责采矿权的出让审批登记发证,承担矿产资源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组织实施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地质勘查项目、地质资料和高场原种场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作。
承担推进高场原种场住房制度改革的职责。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改革政策,指导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提出住房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指导高场原种场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
承担高场原种场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职责。起草国土资源地方性政策文件;编制和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农村土地开发整治复垦规划、计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参与报县政府审批的涉及国土资源相关规划的审核。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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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承担高场原种场房管局文秘会务、档案机要、组织人事、考勤考核、后勤服务等职能。承办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
承办高场原种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工作会议报告、综合性汇报材料等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承办高场原种场房管局信息、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资产管理等工作。
组织编制高场原种场房管局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编写行业史志和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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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权籍科
承担高场原种场房地产权籍管理、不动产登记管理等职能。承办土地(含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的管理。
承办高场原种场地籍、房籍专业测绘管理。
制定高场原种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和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
承办高场原种场土地勘测、房产测量、测绘成果档案汇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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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科
承担高场原种场房管局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批、信访处理、安全生产等职能。承办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领域的地方性政策文件起草。
依法组织查处高场原种场国土资源和房管管理领域违法案件。
组织、统筹、协调高场原种场房管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承办高场原种场法规、规章的清理、汇编和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