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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房管局

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咸宁市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职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及经济形势分析,参与区域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国土资源调控政策措施;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和信息化。
承担咸宁市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职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应急处置。
承担咸宁市地质环境保护的职责。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督地热、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协助开展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完成咸宁市委、咸宁市政府、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和地震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承担咸宁市房管局文秘会务、档案机要、组织人事、考勤考核、后勤服务等职能。承办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
    制定咸宁市房管局科技成果管理、行业信息化发展规划。
    组织编制咸宁市房管局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编写行业史志和年鉴。
    承办咸宁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工作会议报告、综合性汇报材料等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 财务科 承担咸宁市房管局财务管理、非税收入征管和国有资产监管等职能。依法承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非税收入征管相关工作。
    承办咸宁市房管局系统各项行政性、事业性、经营性收费立项报批工作。
    拟定有关咸宁市房管局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制度和会计规范,承办本系统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协调咸宁市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工作。
  • 纪检监察室 承担咸宁市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等职能。监督检查本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的情况。
    指导咸宁市房管局部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
    受理咸宁市房管局党员和监察对象有关党风党纪的信访及申诉工作。
    会同{1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