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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房管局

负责中卫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城乡土地、房屋产权、产籍的统一管理。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房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中卫市地籍和房籍测绘管理。承担中卫市土地登记(含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登记的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等,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政策;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资料汇交管理工作。
承担中卫市房地产区域调控和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职责。起草中卫市房屋管理地方性政策文件;拟订中卫市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区域调控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中卫市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拟订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依法监督和管理房屋住用安全,负责中卫市物业管理工作,依法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组织实施,查处房地产领域违法行为;推进房屋管理科技进步和信息化。
承担中卫市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职责。拟订耕地保护政策,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农村土地开发、整治、复垦工作的指导和管理。负责土地用途管制,承担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审核报批管理工作;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承担土地分等定级工作;建立并监督执行基准地价、土地出让金标准等地价制度;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和监督农村综合产权的流转交易。
承担管理中卫市保障性住房的职责。拟订经济适用房屋管理等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项目和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

下属机构

  • 法规科 组织开展中卫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承办中卫市房管局行政许可服务窗口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对中卫市房管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
    受理中卫市群众来信来访及维护稳定工作。
  • 纪检监察室 研究制定中卫市房管局部门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
    牵头并监督{1机关及下属单位内部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工作。
    协助中卫市房管局机关党组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本部门中层干部及以下工作人员的违纪案件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负责中卫市房管局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和行政效能建设,纠正部门不正之风工作。
  • 财务科 承担中卫市土地、房屋、矿产、地灾等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协调中卫市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工作。
    拟定有关中卫市房管局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制度和会计规范,承办本系统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承办中卫市房管局系统各项行政性、事业性、经营性收费立项报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