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县房产管理局(房管局)
承担延寿县重点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延寿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计划制定、统计、协调、调度、考核、指导服务和建设管理;
负责延寿县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通行费、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白蚁预防费的征收管理;
负责延寿县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建设管理;负责延寿县中央、省在长重点工程建设的协调服务。
下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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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指导延寿县城乡建设档案工作,负责延寿县市级建设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工作。
负责延寿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牵头组织建设工程项目联合验收备案;负责延寿县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认定。
负责延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延寿县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
承担管理延寿县建筑市场的责任。负责延寿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和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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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管理处
牵头组织危险房屋的排险解危及抗震加固工作;
负责延寿县对延寿县房屋装饰装修活动、危旧房屋治理进行监管和技术指导;
拟订延寿县房屋使用安全的政策措施及房屋修缮标准并监督实施;
负责延寿县拆迁拆除工程的安全指导;承担市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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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管理处
指导城区桥梁的安全管理工作;牵头管理各类工地现场;承担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应急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指导城市无障碍建设工作;牵头负责延寿县建设工程的联合验收;负责延寿县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查工作。
拟订延寿县勘察设计咨询业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拟订延寿县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政策、规章、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