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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县房产管理局(房管局)

承担规范灌阳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按规定权限管理灌阳县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和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资质;
负责灌阳县房屋权属登记、产籍管理;负责灌阳县商品房屋预售许可、销售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房地产交易市场、物业管理市场、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和租赁市场;
贯彻落实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策法规;拟订、审查灌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负责灌阳县指导监督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负责灌阳县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住宅产业化工作。

下属机构

  • 建筑行业管理处 拟订灌阳县建筑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牵头负责灌阳县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负责灌阳县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负责灌阳县监督管理灌阳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研究制订灌阳县建筑行业发展产业政策、中长期规划和行业管理规章并监督实施;
    按规定权限负责灌阳县工程建设的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备案管理工作;
  • 总工室 承担市城市雕塑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技术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负责灌阳县与中央、省在长重大项目前期技术工作的对接;
    负责灌阳县拟订灌阳县城市雕塑建设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灌阳县编制城市雕塑建设规划;
  • 住房规划处 负责灌阳县房地产开发市场预警预报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负责灌阳县房地产发展研究,编制灌阳县房地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计划;
    负责灌阳县拟订保障性住房行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指导灌阳县棚户区改造;负责灌阳县行政区域内房产管理综合统计工作。